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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7-25 10:36:14    来源:震害防御处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督管理,提高全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质量,省地震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对全省地震安全性评价、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有关工作要求进行了修订和明确,印发了《河北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2022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明确将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纳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其中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抗震设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亟需出台一个规范性文件来明确和规范这些问题。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为八个章节、六个附件。八个章节分别是依法确定工作范围、核查从业条件、严格落实技术标准、依法加强工作监管、科学编制评价报告、严格开展专家技术审查、强化评价成果使用、加强信用管理和社会监督;六个附件分别是“九大类”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单体)技术审查申请表、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区评)技术审查申请表、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告知书(模板)、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体)工作流程图、地震安全性评价(区评)工作流程图。

三、出台意义

通知的出台明确了从业单位核查的条件,安评现场监管工作的职责、分工,安评报告的规范格式等内容,同时以流程图的方式将安评报告评审的流程加以明确,使安评从业单位和建设单位更加直观地了解从项目中标、现场监管、现场施工、报告评审、材料归档的整个流程,让安评和区评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河北防震减灾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


联系人:震害防御处   孙海建

联系电话:031185817627


政策文件:冀震发〔2022〕14号河北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