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监测预报处(应急服务处)

负责全省地震监测、预警、预报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震情监视跟踪、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等工作,负责地震应急响应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拟定全省地震监测预报预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省内国家级和省级地震监测台网(站)。

3.负责组织全省年度地震危险区确定和地震趋势判定,组织全省震情监视跟踪和震后现场监测工作。

4.负责组织国家重大活动或特殊时段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5.负责地震预测意见的管理。

6.负责监测预报预警、烈度速报、信息网络系统建设、运行管理。

7.负责火山活动、海域地震活动的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水库、油田、核电站、矿山等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站)的行业管理。

8.负责全省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9.负责地震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评价的管理。

10.负责地震监测预报预警业务软件中试、列装的管理。

11.负责非天然地震监测管理工作。

12.编制河北省地震局地震应急预案,指导地震系统应急预案修编和演练。

13.组织开展地震系统应急检查、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

14.负责地震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

15.管理12322 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

16.承担我局作为省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

17.指导河北地震台地震速报、预报和预警及专业信息发布等工作。

18.指导河北省地震应急服务中心地震应急响应技术系统建设与运维等工作。

19.指导河北省地震局信息中心地震信息网络建设及运维管理、数据信息管理共享服务等工作。

2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